$ 0 0 立法院昨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,明訂特定農業區除經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等情況,不得徵收,徵收價格也將改採市價,市價查估程序和實施日期授權行政部門訂定。草案也納入「大埔模式」,若農民仍有耕作意願,政府須在區段徵收土地內增設農業專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