$ 0 0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「科學技術基本法」修正案,明定受政府補助、委託或公立研究機關進行的科技研究,其運用可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,讓研發成果更具有商用開發的彈性。草案也放寬其技術作價投資或兼職研究人員,不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限制,讓人才有更大發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