旺中寬頻公司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案送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已經超過16個月,遲遲未能做成處理決定,已經違反「行政程序法」關於政府審查人民申請案件期限的規定。NCC本週三終於開會審理該案,結果不僅沒有獲致准駁決議,反而屈從少數媒體及民間團體的壓力,決定5月間再辦一場公聽會,並要求旺中集團負責人蔡衍明必須出席說明。NCC不能謹守依法行政原則,斲傷獨立行使職權的基本精神,坐令攸關民眾巨大權益的申請案件漫無節制地拖延不決,無怪乎當事人旺中寬頻發表聲明,期盼NCC承諾比照大富案在公聽會後兩週內做出准或駁之決議,則在此前提下,蔡衍明願意親自出席公聽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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