$ 0 0 我方受理兩岸經貿團體設立辦事處,即日起生效!經濟部今(18)日將發布,大陸非營利經貿團體來台設處的辦法,據了解,商業司規定設立5年以上的經貿團體才能申請,大陸商務部在1個月內也將公布我方申請辦法。